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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证便民”十大典型案例汇编(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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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凯发官方官网 发布时间:2023-03-0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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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日前,司法部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的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在户籍、税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林木采伐等多个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充分反映了“减证便民”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近期,司法部“两微一端”和凯发官方官网陆续刊登这些案例,供学习借鉴。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

  案例一:浙江省公安机关实行告知承诺制为群众办理户籍管理领域证明事项;

  案例二:宁波税务部门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即时办理购房减征契税事项;

  案例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异地考生远程报名专技资格考试;

  案例四:国管局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零材料”办理;

  案例五:湖南省浏阳市林草部门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行告知承诺制便利林农个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案例六:浙江省衢州市公证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为当事人快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

  案例七:四川省眉山市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政务服务效能提档升级;

  案例八: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快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案例九:中国银行太原杏花岭支行为客户快捷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

  案例十: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快捷办理养老终止业务。

  案例4

  推荐理由:本案例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信息化手段,采取“我告知,你承诺;先放行,再审核”的工作逻辑,实现公积金提取“零材料”办理、“零跑腿”办理。公积金业务惠及面广泛,该案例具有很强的示范性、指导性。

  国管局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零材料”办理

  一、基本案情

  2018年,中央国家机关某职工小李贷款购买了一套两居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提取公积金呢?小李拨通了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国管局资金中心)的客服电话。“带个人身份证,提供网签信息就行……”。小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满怀狐疑地来到附近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出示身份证、签署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投权承诺书,经柜台审核后,资金实时到账。柜台工作人员告诉小李,国管局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零材料”办理提取业务,除通过柜台办理外,还可以通过网上、微信等渠道,足不出户办理提取业务。2018年,某部委职工老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光荣离开了工作岗位,他打开国管局资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经系统即时审核,即刻收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所有资金。2019年,刚大学毕业入职某部委的小王租房支出压力较大,在同事的提醒下,他登录国管局资金中心的网上业务大厅,提交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当天提取资金就到账了。更让小王兴奋的是,办理首次租房提取后,下次办理提取时只需要动动手指,资金就可秒到账,真是太方便了。

  二、背景情况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办理方式是否便捷直接关系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早在2016年,在信息互联互通不足和技术能力不够完善的条件下,国管局资金中心从购买存量商品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入手,借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查询模块,通过职工申报相关信息授权查询,在全国率先实行“零材料”办理提取业务,“我告知,你承诺;先放行,后审核”的提取审核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欢迎。近年来,国管局资金中心按照国管局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提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大力推广高频提取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经验做法

  (一)以信息共享互联为基础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国管局资金中心积极推动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互联互通,优化办事流程,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确保了信息安全和通道畅通。按照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要求,一次性告知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条件,职工对自身行为合规性、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实行提取告知承诺制,通过“职工承诺 联网信息比对”,简化材料,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分类分步推行“零材料”提取。一是逐步推行柜面“零材料”办理提取业务。2016年起,职工购买北京地区存量商品房,只需提供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信息即可办理提取,无需提供其他购房材料,实现“零材料”办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需提供退休证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2017年起,职工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实现“零材料”办理。二是大力发展线上提取业务。2017年,国管局资金中心打造网上业务大厅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先后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渠道和掌上办理渠道,职工足不出户即可“零材料”办理购租房非首次提取、偿还国管局资金中心贷款的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等高频业务。2019年起,购租房首次提取业务可线上办理。

  (三)完善失信惩戒制度防控风险。国管局资金中心在优化流程、简化材料的同时,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严格把控风险。一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审核力度。国管局资金中心坚持推进信息化建设,各项业务审核流程嵌入业务信息系统,职工提取情况全部由系统进行登记,并通过设置业务参数等防控风险,为简化材料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建立信用管理使用机制。国管局资金中心坚持探索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受委托银行“防火墙”作用,协同单位加强诚信宣传和管理,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注重事中事后监督,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四、实施效果

  国管局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零材料”办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上的创新和变革。一是具有示范效应。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告知承诺制,实现99%的提取业务“零材料”办理、实时办结,极大方便了缴存职工。2016年,在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内首次提出“零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高度关注,予以广泛深入报道。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纷纷学习借鉴该做法,推动了行业服务效能提升,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二是推动诚信中国建设。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以“职工诚信承诺 信息共享比对”为基础,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并作出承诺,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联网审核的,就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看作检验职工是否信守承诺的试金石,有利于企事业单位的诚信体系完善,有利于营造重信守诺的社会氛围、推动信社会建设。

  点评人:刘平,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本案例显示,国管局通过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了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零材料”办理,值得借鉴与推广。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作为一项公共服务项目,其法律性质是一种行政确认,在全国于2020年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之后,这一事项无疑是告知承诺制的实践领域之一。

  值得肯定的是,早在2016年,国管局资金中心在住房公积金提取领域就推行了告知承诺制,是在全国最早探索的单位之一,而且起点很高,一步实现“零材料”即可办理,做到“我告知,你承诺;先放行,后审核”,还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等渠道“网上办、掌上办”。目前已经实现99%的提取业务“零材料”办理、实时办结。

  从法理上来讲,告知承诺制是将行政指导(告知)与社会诚信机制(承诺)引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管理领域后的一种新的治理模式。虽然其只是一种行政机制的调整,并不涉及行政管理制度的实体性改革,但好的运行机制同样能使行政管理制度得到质的完善和提升,告知承诺制的成效就证明了这一点。

  从浅层次来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实现了高效与便民的行政管理目标,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从深层次来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变了域外传统行政法以人性假设为“恶”的理念设计的“对立性行政”模式,其前提是人都是不可信赖的,因此,当你材料不齐全时,不能相信你的承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中国传统的“德法兼治”理念引入实践之中,其假设人性为“善”,因此,当行政相对人慎重作出承诺时,我们采取相信而不是怀疑的态度,使这项新制度成为“合作性行政”的新行政法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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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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