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编者按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日前,司法部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的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在户籍、税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林木采伐等多个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充分反映了“减证便民”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近期,司法部“两微一端”和凯发官方官网陆续刊登这些案例,供学习借鉴。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
案例一:浙江省公安机关实行告知承诺制为群众办理户籍管理领域证明事项;
案例二:宁波税务部门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即时办理购房减征契税事项;
案例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异地考生远程报名专技资格考试;
案例四:国管局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零材料”办理;
案例五:湖南省浏阳市林草部门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行告知承诺制便利林农个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案例六:浙江省衢州市公证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为当事人快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
案例七:四川省眉山市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政务服务效能提档升级;
案例八: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快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案例九:中国银行太原杏花岭支行为客户快捷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
案例十: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快捷办理养老终止业务。
案例5
推荐理由:本案例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信息技术手段,方便林农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情况下办理采伐许可证,是专门针对行业中的特殊群体设计的便民举措。在充分调研论证后,选择“受众群体多、资源消耗占比低、整体可防可控”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给广大林农采伐人工商品林时,提供了最大的便利。
湖南省浏阳市林草部门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行告知承诺制
便利林农个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基本案情
根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林木实行凭证采伐制度,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供包括采伐地点、树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实践中,这些证明材料主要体现在申请人委托第三方出具的伐区调查设计中。
湖南省浏阳市大围山镇同幸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采伐经营人工杉木林是当地林农的主要收入来源。2021年9月,该村赵某明老人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决定在自家20年前种植的杉木林中采伐10立方米木材。根据以往经验,赵某明老人到村部咨询办理证明材料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村干部张某胜在得知老人的需求后,告知林草部门2019年出台了林木采伐“减证便民”措施,像他这种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15立方米的,只需要在申请表上填明采伐地点、树种、蓄积量等信息并签字承诺真实可信,不再需要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做伐区调查设计来予以证明;现在还可以通过网上或手机办理采伐许可证。在村干部的帮助下,赵某明老人在手机上下载“林木采伐app”,填写申请采伐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量等基本信息,签署“林木采伐告知承诺书”,上传身份证、林木权属等材料,足不出户完成了林木采伐申请。大围山镇林业站受理审核后,当天就作出了同意采伐许可,并通过“林木采伐app”将审批结果送达了赵某明本人。赵某明老人表示,用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替代伐区调查设计这一证明材料,省时省力省钱,非常方便,真是“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大围山镇政府工作人员鲁某林说,对林木采伐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开通“林木采伐app”,是“惠民、利民、便民”的好政策,审批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背景情况
丰富的森林资源是山区林农的主要生产资料,采伐林木是他们传统的稳定的收入来源。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人工商品林面积5305万公顷、蓄积20.9亿立方米,其中林农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全国总量的72%、59%。全国年均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数量约150万份,其中15立方米以下的人工商品林发证数量占比超过20%,但蓄积量不足发证采伐总量的5%,具有“受众群体多、资源消耗占比低、整体可防可控”的特点。
长期以来,林农采伐林木不仅要提供身份证、权属证明,还要就采伐树种、面积、蓄积量、采伐方式、更新措施等事项提供证明材料。这些内容专业技术性强,林农个人难以独立完成,往往需要花钱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每立方米平均15元左右。而且因为采伐数量少、设计费用低,相关专业机构的积极性不高,很难做到及时完成,“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长期困扰林农。这也导致部分林农通过委托办理、转卖“青山”等方式回避办证难问题,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个别林农甚至铤而走险,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非法采伐,由此受到法律处罚。
为有效破解林农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难题,保护林农合法权益,提升林草主管部门服务水平,2019年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讨论,全面梳理采伐管理情况,进一步调整放活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政策,明确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实行证明材料告知承诺方式审批,为林农提供了便利。
三、经验做法
(一)坚持依法办事,实行告知承诺。针对“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2019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文件规定,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这一改革举措既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有助于严格落实林木凭证采伐制度;又考虑了林业生产的实际,为林农群众办证提供了很大便利。
(二)完善配套措施,力求便捷高效。林农普遍受教育程度低,而“减证”后承诺的采伐蓄积量测算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了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服务流程,并积极帮助林农快捷准确填报相关材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推进林木采伐“互联网 采伐管理”服务,研发推出“林木采伐app”,将相关专业知识嵌入其中,一步一步提示如何填报,实现“足不出户”申请办理。福建省三明市等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布了主要树种胸径、树高、株数和蓄积的对应表,林农可以很方便地测算填写林木采伐告知承诺书规定的采伐树种、面积、蓄积等内容。
(三)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信用监管。在精简采伐申请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同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林木采伐监管机制。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限额保障、简化程序等激励机制。对采伐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按采伐许可要求进行采伐、未按时更新造林或更新造林不达标的,除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责任以外,记入失信名单并录入采伐审批系统,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的对象。
四、实施效果
对林农采伐小额林木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既节省了林农办理证明事项的时间和成本,也提高了基层林草主管部门审批工作效率,得到了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和广大林农的拥护和好评。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新处村的林农徐某森感慨,“现在的国家政策真是好啊,连村都不用出就可以直接把证办好了,对我们这些年纪大的人,真的是太方便了”。
2021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木采伐app、在线申请和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落实林农个人采伐小额林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政策,并全面足额保障告知承诺制审批所需采伐限额。该政策全面实施后,每年惠及的林农超过10万户。经初步统计,2022年全国各省已办理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审批65197件、采伐蓄积516484立方米,按每立方米费用15元测算,共为林农节省支出约775万元。
点评人:高秦伟,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办证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是群众和企业长期以来重点反映的问题。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市场主体往往需要提供权属证明以及某些专业性强的证明材料,这极大地限制了市场主体的活力。2019年以来,我国部分地方和部门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2020年又在全国全面推行。在这一新型工作机制中,行政机关会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当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时,行政机关便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后续则将通过信用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具进行核查、监督。实践表明,此项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各地能够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逐步形成了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的告知承诺机制,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案例中,林草部门将“林木采伐app”等信息工具与信用监管等新型规制方式相结合,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与林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并且专业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对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15立方米的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林木采伐管理实践,对于持续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工作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告知承诺制大幅削减了以往繁冗、专业的证明事项对于市场活力的消耗,便利了林农个人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实现了行政效率的最大化。其次,本案例中行政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地界定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仅对“受众群体多、资源消耗占比低、整体可防可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做法,使得林草部门能够在考虑林业生产实际需求的同时,有效避免对现有森林法规秩序产生严重的冲击。这些类似的制度实践,既落实了“减证便民”工作,也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