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河北保定市司法局法治督查处 张楠
我是张楠,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今年我的女儿10岁了。9月时,她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备赛时她问我:“妈妈,宪法有什么用处呢?”我告诉女儿:“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宪法就平等地保护着每一位中国公民。走进校园、学习知识,是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参加工作、享受假期,是宪法规定的劳动权和休息权;抚育儿女、赡养老人,不仅是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也是宪法规定的义务。”
其实我的工作也与宪法密不可分。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我负责立法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立法就是要坚持“为民所立”的宗旨,在项目谋划上,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回应群众呼声作为出发点。五年的立法成果,《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直接切入生态环境问题,保护生命健康,实现绿水青山、绿色发展;《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促进我们的城市绽放新颜值。所有的一切,都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合法性审查时,只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都会实地走访搜集数据、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组织会议协调论证,让管理相对人有机会表达意愿、提出建议,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体会到社会管理的参与感和共享发展的获得感。
我的女儿对我说过,她感觉宪法不仅是一件时刻保护着我们的防护服,也是妈妈工作中需要遵循的行为守则。那一刻我知道,宪法的精神、法治信仰的种子已经在她心中生根、发芽。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弘扬宪法、信仰法治,我们一定会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