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 郭富斌
我是郭富斌,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2018年11月我从福建省武警某部退伍,来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4年来,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理念,一方面严格遵照宪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被歧视,充分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权,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确保刑事裁判、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我先后帮助8名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了社会救助范围,为5名异地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执行地变更,帮助91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生活中,宪法还保障了我接受再教育的权利。作为一名退伍军人,2019年,我和战友们参加了全日制大专扩招考试,并顺利进入大学校园学习。能够重返校园,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
和现行宪法同龄,我很荣幸,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