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天津市长泰监狱 刘金玉
我是刘金玉,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中,我维护宪法尊严与权威。
从警20年来,身为监狱人民警察,我们身穿警服、头顶警徽,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我牢牢坚守安全底线,积极探索教育改造方法,提炼出依法惩戒和感化教育相结合、违纪案例警示和悔改教育相结合等八种针对不同类型罪犯的管控手段,使罪犯能够认罪悔罪,安心改造,通过公正执法、大力普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改造环境,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名罪犯心中,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生活中,我受宪法保护。
从我降生的那一刻起,宪法赋予了我生命权、健康权;从我上学的那一刻起,宪法赋予我平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我工作的那一刻起,宪法赋予我监狱人民警察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国旗、国徽、国歌,是宪法中最美丽的图腾和最强劲的音符,将陪伴我度过幸福美满的一生。
我要坚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当知法者,做守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