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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贡太雷
我是贡太雷,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我工作的地方,在教16年,从教学科研到社会服务,都恪守学习宣传尊崇维护宪法权威的守护者义务。政治学、监狱政治工作、警察与人权以及警察法学等,都是我讲授的重点课程,在这些课程中关于宪法的意义和权威、宪法的内涵和作用、宪法与人权保障等内容都是课堂交流必不可少的话题。在社会实践教学中,组建蓝松枝大学生公益社团,自2009年至今,服务湖南、海南、江西、贵州、河北、内蒙古等“老少边穷”地区困境青少年健康成长,尤其在湖南省湘西苗族土家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尖岩村等多个乡村,持续13年对当地社区和中小学的青少年儿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禁毒防艾、智力脱贫等活动。截止2022年,团队公益活动时间近6万小时,参加实践的学生近600人,覆盖的服务对象超过6000人次。
芳华四十渐不惑,个人也更加感受到宪法全时空的陪伴守护。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让我在偏僻的小山村享受公民的受教育权,最后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参加工作后,从助教到教授,我能够有机会在为国家和社会服务过程中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离不开宪法的保护,因为她确立了“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宪法作为根本法,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自然成为宪法守护的重要权利,她用两个条文分别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过合法劳动购买了自己的婚房,拿到印有国徽的红色房本后,在住宅中充分享受着人身自由和安宁生活,人生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因宪法的守护油然而生。诸如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公民基本权利正伴随着宪法实施而不断获得充实,人民的美好需求也正在宪法守护中得到不断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