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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北镇监狱 孔德华
我是孔德华,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14年前,我成为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一直扎根基层尽心竭力投身于罪犯监管改造事业。为了给罪犯上好宪法教育课,我把专业的法律条文融入到对罪犯的个别教育中去,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和鲜活生动的事例讲述给他们,使罪犯认识到宪法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使他们从内心拥护宪法,真诚尊崇宪法。罪犯张某在与家人的一次亲情电话通话中得知,其父亲要与朋友去树林里捕杀麻雀,罪犯张某突然想到我之前在普法教育中提到的案例,捕杀麻雀情节严重或构成非法狩猎罪,他在亲情电话里将我之前讲的案例复述给他父亲,并对捕杀麻雀这件事进行劝阻,他的父亲才意识到这件事是违法的,最终放弃了这个念头。身为监狱人民警察,我们公正执法、文明管理,同时,积极保障罪犯未被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李某,家中土地被征占,我通过帮助其解读国家征用土地相关法律知识,李某获得了合理补偿,在狱内签写了补偿协议。
在改造冥顽、涤荡灵魂的漫漫征途中,做好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宪法根植于内心,一生与法同行,代代薪火相传。这,就是我与宪法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