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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 钟利
我是钟利,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1982年12月4日是我的生日,这是我与宪法独一无二的缘分,更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宪法一直在伴我成长。
特别是进入司法行政队伍15年来,我始终坚持用信仰和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做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无论是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线民警,还是机关装备财务后勤保障人员,我都始终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承担的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开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一个国家而言,如铠甲,如标杆;对我们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在我践行宪法精神的同时,宪法也在无声地守护着我。宪法赋予我独立人格权、平等权、婚姻自由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对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主动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