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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立法二处 朱联赞
我是朱联赞,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我来自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从事立法工作,助力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作为党员,我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作为法律人,我更要在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持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宪法实施。
改革催生法治,法治引领改革。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让这座年轻城市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开展立法工作,为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在深圳从事立法审查工作,我必须保证我参与审查、制定的每一部特区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遵循宪法的规定,每一处立法变通都不偏离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家授权深圳进行的综合改革项目,《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在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船员管理等问题上做了很多创新性的探索和尝试。比如在外籍船员任职和社会保障管理等问题上,我遵循宪法对在中国境内外国人权利义务的基本要求,同时根据授权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较好地解决了外籍船员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
从事立法工作九年来,我始终践行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参与制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国际船舶、海域污染防治、住房公积金、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多部特区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通过征求意见、立法座谈、走访调研等努力提升立法质量,努力使每一部法规规章全面反映人民意愿,落实宪法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我与现行宪法同龄,也将在维护宪法尊严与权威的路上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