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浙江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 陈日星
我是陈日星,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自工作以来,我已累计审查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文书800余份,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侵害、剥夺戒治对象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享有的参加劳动、学习教育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情形,通过及时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宪法权威,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我们还开展宪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40余场次,大力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与此同时,宪法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在出生时赋予我独立人格权,在上学时赋予我受教育权,在工作时赋予我劳动的权利,引导我成为一名光荣的戒毒人民警察。
以法之名,不负韶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将认真当好司法行政戒毒执法的“质检员”和“监督员”,用心用力守护宪法,继续追梦法治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