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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 徐宏翔
我是徐宏翔,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我在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从事监管医疗工作。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和同事们依据宪法,在监管医疗工作一线保障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我们也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职能,通过教育改造手段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回归并融入社会。工作5年多来,我进行多次健康急救知识的普及宣讲,依照宪法规定守护生命权和健康权,让宪法精神在高墙之内深入人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一直坚持做宪法的信仰者和捍卫者。
每一个中国公民从出生开始就在宪法的保护之下。作为一名外地来杭州工作的普通劳动者,宪法保障了我的劳动权,也让我能依法购买房屋住宅,在这个第二故乡安家落户。宪法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我和爱人和睦相处,两个孩子健康成长,都是宪法为我们创造了和平、温暖的法治环境。
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上,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依照宪法履行职责,在监管医疗工作中为捍卫宪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