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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司法局 陈建桥
我叫陈建桥,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工作生活在革命先烈董存瑞“舍身攻坚”而壮烈牺牲的这片红色土地上。“为了新中国,前进”,董存瑞烈士振聋发聩的吼声,伴随着我的成长。弘扬宪法精神,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是在董存瑞精神熏陶下成长起来的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义务,也是我们的人生价值所在。
2016年至2021年,我立志践行宪法要求,把为人民服务体现在长期驻村帮扶的工作之中,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主战场。让我记忆深刻的是2016年,曾在小甸子村下乡的天津知青回到村里,他们说“村里有变化,但是让我们记忆最深刻的那个臭水坑还是在……”这句话深深的刺痛了我和在场的村干部,经过和老支书、村干部连续几天几夜的探讨研究,开启了我们小甸村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征程。
协调项目引进,落实项目资金,仅车辆就行驶近20万公里。修路、修桥、修护河堤坝;推土填坑,建法治广场;推动帮扶,建扶贫车间;提升素质,建农家书屋;方便村民,建村卫生室;光伏项目带动增收;政银企户保项目助力发展。不懈的努力赢得了全村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不懈的努力换来了乡亲们的幸福和笑脸。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在生活中,我受宪法守护,在工作中,我维护宪法权威,我将立足工作岗位,在法治建设工作中,以立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为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