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辽宁省抚顺市司法局
人生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人生不一定伟大,但一定要崇高。这是张献军一直坚守的信念。有人说,他是默默耕耘的“孺子牛”,有人说,他是促进乡里和谐的“黏合剂”。立足岗位,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他的事迹激励着每一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
张献军1995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转入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7月至2022年3月任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湾甸子司法所所长,现任清原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北三家司法所所长。张献军十几年如一日地默默坚守基层,守护着一方百姓的和谐与平安。2006年至2010年,张献军先后获评抚顺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辽宁省“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先进个人、抚顺市“雷锋式”人民调解能手、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个人一等奖。2022年,张献军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第一道防线”的忠诚守护者
在基层司法行政岗位工作的十几个春秋里,张献军结合当地乡情和矛盾纠纷特点,自创了一套“两早两多”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即“早发现、早处理、多用心、多跑腿”,并科学调动各行政村“评理说事点”的“触角和根须”作用,坚持每周一次排查矛盾隐患,半月一次研判矛盾隐患,及时收集和发现矛盾纠纷隐患,迅速“扑灭火势”,化冲突为和谐。
2021年6月,村民宋某和孙某因巷道通行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张献军接到通知后,立即与同事前往现场查看。原来争执双方是左右邻居,院墙之间有一条3米宽的巷道,除春耕秋收,平时基本没人走,两家就将一些杂物靠自家院墙堆放,使得本就不宽的巷道通行更加困难。为了不激化矛盾,张献军在了解情况并安抚双方情绪后,向村镇建设办寻求帮助,调取了两家宅基地测量原图。他又多次与双方深入交谈,从“六尺巷的故事”、身边“与邻为善”的事例到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条款,让当事双方逐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最终巷道里的杂物被清理,邻里关系也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春秋两季农忙时节是矛盾纠纷的多发期,张献军起早贪黑,忘我工作,几乎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期间有调处纠纷的艰辛劳累,也有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喜悦欣慰。2022年7月,北三家镇某村村民陈某某来到司法所,申请司法所帮助其解决邻居栽种大榛子树影响其耕地内庄稼生长问题。在争议地块现场,双方当事人对榛子树遮阴影响庄稼生长的事实没有争议,主要争议是两家之间的土地界限问题。田某强调种榛子树时,在与陈某某相邻的一侧预留了2根垄,陈某某认为田某没有预留垄。由于村里土地台账登记簿未对该地块进行登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找到该地块的另一位村民,通过测量三家耕地垄宽进行对比、确认,提出了对榛子树遮阴影响庄稼生长进行部分补偿,待秋收后再进行一次测量明确两家的土地界限的办法,最终使得两家几年的积怨得到了化解。
十几年来,每年经张献军调处的矛盾纠纷案件有百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帮助近万名群众解决了烦心事、揪心事,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法治好声音”的忠实传播者
普法宣传是一项专业性强、耗时长、见效慢的工作。张献军仔细研读了上百部法律原文,长年累月地学习让他成长为一名“法律通”。他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贯穿到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以案释法,说教一隅,影响一片。他经常深入学校、机关单位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还常常到田间地头、锅台炕头开展“走访式”普法宣传教育。近年来,张献军先后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开展法律讲座300余场次,组织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数万人,有效增强了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
特殊群体的真情引路者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是司法所最为重要和严肃的一项执法管理工作,不能出任何纰漏。张献军在坚持依法依规管理的同时突出用心用情感化。金某因酒后闹事,并借着酒劲动手打了出警的警察,被法院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对金某进行感化矫正过程中,张献军发现金某因有过自残经历以及文化程度低等原因心理极度自卑,虽然他肯吃苦并有娴熟的木材加工技术,但因其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当地木器厂的老板都不愿意接纳他。张献军一边不厌其烦地和金某唠家常、释法理、解心结,一边到周边乡镇帮忙寻找合适的木器加工厂。在张献军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一家木器加工厂接纳了金某。金某逢人便说:“我真是遇到贵人了,如果没有张所长,哪能有我的今天。”十多年来,张献军帮助25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解除矫正,帮助33名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没有惊天的豪言,没有动地的壮举,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张献军说他会继续笃行不怠,做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一颗闪闪发光的“螺丝钉”。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贺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