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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凯发官方官网 发布时间:2023-12-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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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列入执法类公务员改革试点为契机,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一体”,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一体推进参公认定和职责划分。厅党组成立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专题工作组,全面研究推进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编办批复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组建方案及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及时申报将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重新认定按照参公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并对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职能职责清单进行了细化明晰,为推进执法类公务员改革打下基础。

  二是坚持系统谋划,一体推进人员转隶与职级套转。对划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的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渔业船舶监测站人员认真开展身份、职务职级等的核实认定,并严格按工作要求及时完成涉及人员转隶手续办理。在此基础上,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局沟通汇报,并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单位)职级职数动态调整工作有关安排,于2022年11月全部完成了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方案设置和涉及人员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套转。

  三是坚持精准科学,一体推进选育管用。围绕交通运输执法高质量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工作衔接、年龄结构等,突出精准科学,通过公务员招录、调任等,不断充实优化省交通执法局人员力量结构。制定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年度考核奖分配方案》,严格落实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考核奖金差异化发放刚性挂钩机制,激励交通执法公务员崇尚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

  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尚未充分释放、个别执法类公务员担当精神不足等问题,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推进上级有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要求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控源头、拓渠道、抓好激励约束,推动交通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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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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