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烟台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探索推行“1”次性便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为起点,创新构建网上听证、调解和解、提级管辖“3”大审理程序机制为过程,实现行政复议案件“0”争议为结果的“130”复议模式。近5年来,因行政复议引发的诉讼案件从年均72件降至51件,彰显了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解压阀”作用。
一、高点定位,倾力保障,创新打造行政复议新模式
烟台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烟台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每月定期通报全市行政复议纠错情况,年底全面总结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先后制定了全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烟台市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烟台市行政复议听证办法》《烟台市复议提级管辖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健全了“130”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全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调解和解委员会,建成了集咨询、立案、听证、调解、审理于一体的市级行政复议便民大厅,推动区县增加行政复议专项经费20%以上,调配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行政复议队伍,解决了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问题。
二、首尾衔接,全程闭环,推动实现法理与情理双赢
紧紧抓住行政复议申请、结果两个关键点,突出“1”次申请、“0”争议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更便捷、更友好的办事体验。在申请环节,将“1”次申请贯穿始终,通过市级行政复议便民大厅、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努力实现复议申请“不出户、不出镇、不跑腿”。同时,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在当事人承诺期限补正材料的前提下,凭行政复议申请书就可预先受理、存疑受理,实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在办结环节,将“0”争议作为硬性标准,作为检验争议是否妥善解决的“试金石”。例如,烟台某小区多位居民因违法停车被处罚,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立即组织双方代表从解决小区停车难的根源出发,多次协商座谈,最终形成小区道路整改方案,为居民预留25个停车位,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最大平衡,从源头上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自2019年以来,烟台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化解的658起行政争议案件全部“0”争议。
三、注重过程,裁调并重,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坚持做大做优“3”型行政复议保障机制,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稳妥化解行政纠纷。一是强化网上听证功能。推行行政复议网上听证,通过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质证、网上答辩,强化调查环节,加大听证力度,提高案件审理的便捷度和透明化。二是深化调解和解。引入第三方参与,发挥咨询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专业作用,促使达成调解和解。探索与检察机关、人民调解、人民信访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调解质效。例如,在莱阳市某企业不服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莱阳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案件监督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建立提级管辖机制。采用类案指导的方式,统一相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标准、证据适用规定、裁决适用规则,建立八种情形的提级管辖制度,配套建立完备的提级管辖体系,实现办案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例如,福山区某单位对9个部门的联合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后,烟台市政府鉴于案情重大,批准由市政府提级管辖,后依据事实作出撤销《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的行政复议决定,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推行登记备案制度、跟踪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等涉企案件“四项”制度,实现服务企业“零打扰”,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建立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涉企案件登记簿,由市级复议机关对案件及执法依据跟踪巡查,一旦发现可能干预或影响公正审理等情形,通过提级管辖为企业提供相应救济。市县两级建立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专报等制度,全过程对行政机关进行指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例如,申请人许某对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投诉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的法定职权、执法程序、检查结果等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企业多次自测和市生态环境局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超标情况,最终作出了维持的复议决定,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