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西安市司法局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律师管理、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合作治理”新模式,构建行政复议“1 3”工作机制。
“1”指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西安市司法局强化行政调解功能,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模式,畅通行政相对人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系统内部严格纠错和化解争议的工作要求,倡导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近年来,年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20余次,实现行政争议双方相互倾听、相互理解,有效降低矛盾纠纷的对抗性,增强纠纷化解的可行性,减少了经复议后再诉讼的案件数量,有效实现了“诉源”治理。
“3”指健全完善特约调解、专家评议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复议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行政机关因处理邻里纠纷、宅基地边界纠纷等与行政管理相关民事纠纷过程中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积极引导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工作对接,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基础上,邀请人民调解员直接参与民事争议事项的调解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促使民事争议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并实现对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实践中,争议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的信赖度很高,对矛盾纠纷化解的配合意愿较强,有利于实现民事争议双方的互谅互让,从根源上化解行政争议。
完善行政复议专家评议制度。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围绕涉群体性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展专家评议和咨询。依托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智囊团”作用,既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对相关专业问题把握的准确度,也强化了有关行政机关对自身存在问题的认可度。通过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法学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复议论证会、协调会,对行政机关在法律适用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予以指正,推动行政机关及时纠正错误、完善工作、化解纠纷。
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为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在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获得相应法律帮助,西安市司法局2020年出台《西安市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在特定行政复议案件中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制度试运行一年来,为20余名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一方面解决了群众“不会告”的问题,另一方面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节约了司法行政资源,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