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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凯发官方官网 发布时间:2022-0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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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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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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