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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何杰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会签出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形成监督合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机制》规定,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协同履职、统筹推进、成果共享、工作报告等六个方面的衔接配合机制,从制度建设层面确保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的规范有序衔接。定期会商研判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通过专题会议、情况通报、简报信息等方式,相互通报各自澳门凯发的业务范围的有关事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双方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共同提出对策建议,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或向有关方面通报,形成工作合力。
《机制》要求,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协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同堂培训、实务交流等方式,培养既能开展法治督察,又能开展法律监督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对衔接配合工作中隐瞒、截留或不按规定移交问题线索,泄露案件信息或干扰正常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