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2023年,在司法部、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部戒毒管理局有力指导支持下,西藏戒毒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开展“理论 业务”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党员“双报到”,实现党建与业务中心工作、队伍管理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局党支部连续3年被司法厅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堆龙戒毒所第二管区(第六党支部)被评为“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戒毒工作实现延伸发展。通过病残专区适用性改造、选派民警跟班学习、提高戒毒医务民警诊断救治水平等有效举措,实现了安全管理目标及对戒毒人员的“应收尽收”;主动对接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对接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所驻地均设立了社戒社康联合指导站,日喀则戒毒所挂牌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戒毒社会化延伸取得新突破。驻所检察监督试点、社戒社康联合指导站及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的成功挂牌,填补了我区戒毒工作领域的三个空白,推动西藏司法行政戒毒民警全面融入到禁毒工作大格局;指导和支持堆龙戒毒所与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制定完善了《西藏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手册》《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探访须知》等制度;积极承担,轮值举办了戒毒基础理论研究专委会年会,成员单位及我区戒毒系统共70人参加,行业交流取得新成果。通过主题调研抓症结,想办法,《关于加强戒毒民警队伍建设 更好发挥服务社会稳定作用的调研报告》入选全区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开展多种培训促学习,助提升。充分运用岗位大练兵及智力援藏、"2 4"区域协同发展和省际警务交流平台,开展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民警警械使用、规范执法、安全检查、戒毒人员常见疾病预防能力及个别教育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持证民警人数实现突破。戒毒系统持有教师资格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医疗类资格证等民警达100余人,一人持多证的民警约占戒毒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援藏受援工作打开新局面。6个戒毒所与我区戒毒所建立了合作共建关系。相关省市戒毒系统共7批次51人进藏交流,并先后选派16名骨干民警到戒毒管理局及收治场所工作,体现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民族情,戒毒系统的兄弟情,援藏受援单位的手足情,巩固了交流合作关系,加深了相互了解,拓展了工作思路。禁毒戒毒宣传“量”“质”双提升。大力开展禁戒毒宣传进学校、进村居、进监所、进边境、进军营,并做好网络媒体宣传。2023年,开展宣传活动42场次,累计发放资料10000余份,覆盖群众、师生等11000余人次,解答咨询累计710余次,有效提升了群众拒毒防毒意识。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推进“四个创建”的攻坚之年,西藏戒毒系统将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一是强化政治建警,提升业务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管纪律与暖警心相结合,积极培树先进典型,支持和鼓励民警考取各类资格证,使民警在工作中锤炼和提升实践本领。二是提升戒治水平,扎实推进“一体两翼”。做优主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自主创新和借鉴经验相结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做强“两翼”,加大对社戒社康工作的支持和协助力度,在稳步提升现有联合指导站工作水平的同时,根据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实际,有序扩大覆盖面。三是争取援藏支援,积极借力发展。大力引入援藏省市业务骨干入藏开展业务援助;围绕戒毒工作需求,优选一批政治素质优、纪律作风好、学习能力强、实践基础扎实的民警到援藏省市戒毒系统跟岗学习、持续培训,进一步提升戒毒理论水平和业务实操能力。四是深化法治建设,增强服务保障。持续深化收治场所检察监督,着力提升民警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探索在收治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室,向有需求的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业务协作,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对接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团区委,建立教育帮扶双向联动机制,做好对在校学生的禁戒毒法治教育,同时借助教育部门专业力量,促进所内戒毒人员和所外社戒社康人员的教育工作。六是精准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禁戒毒宣传,在提升全民禁毒意识和防毒能力的同时,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扩大覆盖面和创新宣传方式相结合,更好服务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