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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12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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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子堂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规划制定工作。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有七项重点工作,其中第一项是“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19年2月2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并将其摆在五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

  近日,继《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发布后,中共中央又正式发布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第一部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的、全面的战略发展规划,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

  一、《规划》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实践成果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就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规划》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鲜明体现。

  《规划》从九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全面系统的贯彻落实。其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正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体现。“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的核心内容,并且内在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战略布局性的“三个坚持”,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涵盖其中,也系统提出了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战略保障性的“两个坚持”,即“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任务举措。而第八部分“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则重点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内容要求。

  二、《规划》标志着依法治国推进方式的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五年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式。”“五年规划”治理方式是与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相生相伴的,从一开始就是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一同起步,为推动新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着我们党独特的国家治理经验。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一五”计划到“十四五”规划,时间跨越近70年,对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其神奇的力量,诠释了中国制度和中国之治独特而巨大的魅力。

  “五年规划”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自1953年“一五”计划开始,“五年规划”的内容从以经济建设为主逐渐发展到涵盖国家发展各个方面。“七五”计划将名称由“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十一五”以后又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如今,“五年规划”已成为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的国家发展规划。自“九五”计划开始,法治建设及其发展目标开始被纳入国家“五年规划”体系当中。如“十三五”规划就在第七十五章专章规定了“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建设任务和发展目标。

  除了“五年规划”,专项规划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譬如,在立法领域,有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编制和实施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有中共中央、国务院编制和实施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司法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连续颁行了五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在法治社会建设领域,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已经陆续颁行了七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中共中央最近还专门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在司法行政领域,有司法部制定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在党内法规建设领域,中共中央也已经连续颁行了两部《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

  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规定法治建设有关内容,到制定专项的“立法规划”“普法规划”“司法改革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党内法规制定规划纲要”,到如今形成系统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中国法治建设有了全面的、详尽的国家战略发展规划,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方式实现了新一轮的转型升级。

  三、《规划》开创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治理新模式

  目标治理是一种吸纳各方智慧制定国家目标,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资源配置,通过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动目标实现的国家治理方式。通过编制和实施国家规划引领发展是我国的制度特色,强大的国家目标实现能力是我国的制度优势。从规划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到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举措,再到严格考核评估法治中国建设成效,《规划》将开创一种以目标治理的方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快速稳步发展的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作为一种目标治理模式,国家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关键在于目标体系设计的科学性。《规划》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科学规划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任务体系。

  首先,明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基本原则。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是为了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因此,具有非常强的问题导向性和问题回应性。如《规划》针对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合宪性审查工作、涉外法治工作、区域协调发展法律问题、失信惩戒与社会信用立法问题、暴力伤害医务人员问题等,均提出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法治化治理措施和相应的建设目标。

  其次,提出近期、中期和长期三个层面的法治中国建设目标。《规划》尊重和遵循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适应和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国情,分别制定了三个层面的法治中国建设目标:将2025年要实现的近期法治发展目标确定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将2035年要实现的中期法治建设目标确定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将法治中国建设的远景目标确定为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

  最后,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治建设预期性指标体系。譬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明确要求“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于2022年上半年前编制完成并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明确规定“2022年底前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关于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明确要求“2022年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这些符合目标设置的具体性、可测量性、可实现性、相关性和限时性等科学原则的目标体系,如同“指挥棒”一样将引导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一步一步夯实法治中国建设基础,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规划》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宏伟愿景和行动方案,既涵盖全面又突出重点,既有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又有务实管用的重大举措,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意义。蓝图已经绘就,行动只争朝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严格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部署要求,必将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谱写新的历史篇章。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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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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