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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李芳臣
我是李芳臣,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我来自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一名执法者,我维护宪法尊严与权威。工作中,我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监狱罪犯执行刑罚,以“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为原则,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履行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职责。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宪法守护我。受益于宪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用知识改变了命运。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姐妹多,一家人全靠父母务农维持生计,读书只是我的“副业”,放牛、割草、砍柴、挖土才是我的“主业”。后来日子慢慢变好,国家实施义务教育政策,读书的经济负担明显减少,父母亲也在老师的劝导之下,没有让我辍学回家务农。我通过自己的努力,一路求学,走出大山,看到了外面精彩的世界,眼界也变得开阔起来。大学毕业以后,我参加了省公务员招考,如愿成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宪法还赋予了我使用本民族语言、保持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让我在与本民族之间的社会交往、思维表达和情感沟通中寻得归属、获得慰藉。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我将矢志不渝、笃行不怠,坚定不移地做宪法的拥护者、遵守者、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