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曾娟
我是曾娟,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我是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管理大队的一名戒毒人民警察。我战斗在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线,在管理教育过程中,经常会有戒毒人员找我谈心事、说烦恼,比如“我跟老公准备离婚,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我在外面的信用卡有1万多元钱没还,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每当这种时候,我就能深深的感受到自己不仅仅是执法者,也是最贴近她们的普法者。在戒毒场所,我们维护宪法尊严与权威的同时,让更多的戒毒人员明白宪法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而是身边的点点滴滴。21年来,我给戒毒人员上了一堂又一堂的法治教育课,也见证了无数戒毒人员学法、遵法,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更坚定了我做好普法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的决心。
何其有幸,能与现行宪法同龄。作为普通公民,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每一刻关键节点,宪法都默默地保护和陪伴我们,保障着我们的生活。作为人民警察,工作之余,我热爱学习法律条文,了解婚姻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判例,这样在面对戒毒人员提出的法律疑问和困难时,才能说到点子上、提出合理的建议,教会她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她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行”,一步步懂法、守法,重获健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