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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杨怀凤
个人简介
1955年生,中共党员。1974年在顺义县插队劳动。1976年考入北京市公安学校学习。1977年被分配到北京市少年犯管教所工作,先后担任少管队小队长、伙房中队内勤。1988年8月8日,在制止少管人员逃跑的搏斗中英勇牺牲,年仅33岁。
被北京市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被司法部追授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被北京市委追认为中共党员,被全国妇联追授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被北京市妇联追授为“北京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被北京市总工会授予“首都劳动奖章”。
主要事迹
杨怀凤是管教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她认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各项政策,因人施教,挽救了多名失足少年。杨怀凤在女管队工作期间,女少管人员宋某某曾多次试图逃跑。杨怀凤对她耐心教育,从多方面鼓励她进步,使宋某某提前3个月解除了管教。杨怀凤对失足少年有一颗水晶般的心,她听说已解教的少管人员胡某某在社会上游荡,其母为她找好了工作也不去,民警找她谈话也不听,杨怀凤便登门做工作,耐心启发、引导,使胡某某愉快地走上了工作岗位,开始了新的生活。
杨怀凤一心扑在教育改造失足少年工作上。她对自己要求严格,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未因个人事务耽误工作。她在怀孕期间也一直坚持值夜班,直到临近分娩才离开工作岗位,并两次放弃调动工作的机会;她待人诚恳,谦虚朴素,乐于助人,挤时间参加电视广播法律班学习。在家里,她是贤妻良母,是有名的“孝女”;在邻里间,她尊老爱幼,团结互助。杨怀凤作为首都监狱人民警察,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持刀行凶的歹徒英勇搏斗,体现了崇高的革命责任感和献身精神,是人民警察高大形象的生动写照。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都被她的英雄事迹感动,当街坊邻居得知她牺牲的消息后,不少人失声痛哭,还自发送了花圈,以表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