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志明
1965年生,中共党员。1984年被上海市司法局分配到白茅岭农场,成为一名司法干警。1984年6月16日,在郎溪地区抗洪救灾中英勇牺牲,年仅19岁。
1984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