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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刘剑峰,男,汉族,1979年11月,现任山东省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管理科科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21年被省人社厅、省禁毒委表彰为山东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争做尽忠职守的“捍卫者”。从警15年间,经历从劳教到监狱再到戒毒的多次转型,工作岗位也几经变化,他都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始终以初心敬党心,诠释着一名共产党人的忠诚与担当。作为年轻的党员干部他特别注重学习,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他的带动引领下,周围的同事也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注重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戒毒业务工作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强戒毒专业的研究,坚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锤炼本领,确保对戒毒政策业务了如指掌、烂熟于心。
担起攻坚克难之责,勇做战疫不退的“逆行者”。作为一名戒毒警察,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克服家庭老幼无人照料困难,积极参加封闭备勤执勤,确保戒毒人员能收得下、管得住、戒得好,织密织牢疫情防护网。2020年6月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了全省戒毒人员新收工作,他第一时间进驻隔离点, “出门时身着羽绒服,回家时已着半截袖”这是他对曾经封闭抗疫工作的幽默总结,更是在一线坚持奋斗的生动写照。新冠肺炎病毒实施“乙类乙管”后,他带头组织相关政策规定的解读学习,吃透方案要点,制定配套规章制度,确保转段平稳有序和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恪守担当作为之要,善做安全稳定的“守护者”。作为戒毒管理安全的具体负责人,他重视戒毒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牵头起草50余项安全管理制度,制订10余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警察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三年来,戒毒所安全收治戒毒人员900余名,没有出现安全事故,没有发生所内案件,实现了场所安全管理“零事故”,为连续实现“六无”所做出了积极贡献。
胸怀勇毅笃行之志,愿做禁毒戒毒事业的“探路者”。“天下无毒”是所有禁毒戒毒工作者共同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大墙外面到处是他奔波奋斗、勇毅笃行的身影。恢复日常勤务模式后,他认真贯彻省戒毒局提出的“新体系、新格局、新布局”,积极投身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淄博市五区三县最基层,做好后续照管和指导帮扶工作,实现了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汇聚成毒品治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