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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蒲晓磊 “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应如何发挥法治作用,更好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健康发展?”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上,《法治日报》记者向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郑鈜提出了问题。
“的确,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以法治手段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郑鈜说。
随后,郑鈜在“委员通道”上分享了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家企业成功中标了一个公共建设项目,但是甲方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却拒绝签订合同。这家企业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和投入比较多,所以非常着急。在一年多时间里,企业通过各种方法与甲方交涉,但是都没有结果。最后,企业通过网络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接到投诉以后,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行动,采用“法律服务 行政调解”的方式,仅仅花了半个月就使双方达成了协议,甲方同意补偿企业的相应损失,企业没有花一分钱就实现了维权。企业对这样的结果十分满意。
“这件案子虽小,却印证了一个道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必须依靠法治。”郑鈜说。
郑鈜介绍说,为了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2017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专门设置了“权益保护”一章,包括涉及方方面面权益保护、总共七条的具体内容。刚才讲到的案例,就是这一章规定的投诉机制,发挥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遍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角落。展望未来,我国内需市场巨大,要素保障充足,产业配套体系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我们要不断丰富法治为民的实践,更好助力涉及千千万万个群众与家庭的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郑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