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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齐琪、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日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第三批共十件典型案例涉及英烈保护、善意规劝、尊老爱幼、婚姻自由、职场文明、法治精神六个方面。
据悉,典型案例紧系爱国情怀和社会公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李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对在烈士墓前不敬摆拍等不文明行为旗帜鲜明亮明观点,依法判决踩踏烈士墓碑底座、在墓碑前不敬摆拍的违法行为人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引导公众文明参观英烈设施,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爱国情怀。
这次发布案例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张某诉李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认定自愿参加“广场舞”猝死,组织者无过错不担责,让人民群众从容组织开展自发性文体活动,促进全民健身。在李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劳动争议案中,人民法院明确劳动者请假照看病危父亲,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善意和包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友善人际关系,让病重病危老人得到子女的照料。
此外,典型案例紧跟时代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李某诉朱某甲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通过柔性司法、以调解方式实现父母异地共同抚养,让儿童利益得到最优保障。在沈某某诉胡某、邓某劳动争议案中,人民法院明确了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保护劳动者工资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最高法民一庭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全国法院在法律框架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达38.25万件,比2021年增长21.66%。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对于弘扬英烈精神、促进职场文明、匡正社会风气、净化网络空间等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