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群众需要什么?我们怎么服务?”在北京参加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回到工作岗位后,河南省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董王超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服务什么,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我还要带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教会群众如何去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以案普法、送法上门就是服务群众的好方式。”9月13日,董王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已经找到了答案。
今年1月,董王超从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岗位上调任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职责在变,‘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初心从未改变。”对于岗位的调整,董王超意识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做好党委政府的法务工作,保障的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是全县人民。我一到任,就在县领导支持下,组建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董王超说,通过制定业务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出台工作规则,一支由他担任首席法律顾问的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很快成立,并规范运行。
此后,罗山县的招商引资合作洽谈、重点项目落地推进、风险危机管控研判、重点案件研商等多项工作,都有了董王超和法律顾问团队的身影。
6月,董王超接手了一起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因家中房屋与某小区建设项目相邻,张某和开发商就相关补偿标准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张某多次阻挠施工,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虽经多方协调,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这个矛盾不能拖了,我们还是要到现场了解真实情况。我们多跑一跑、多问一问、多聊一聊,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董王超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期房购买人的身份,走访了与开发商有过相邻纠纷的所有住户。
了解到详细情况后,董王超一方面约见开发商负责人,指出项目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张某部分诉求的合理性,促使开发商转变态度。另一方面,他多次上门与张某沟通交流,释法明理,引导其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
经过多次协商沟通,董王超及时安排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促成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纠纷被妥善化解后,张某停访息诉,小区建设正常施工。
“要做到让人民满意,不仅要有一颗公平正义之心和保持让人民满意的优良作风,还要有过硬的业务素养和服务群众的本领和能力。”董王超说,要以“工匠精神”处理好每起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即便不能让双方都握手言和,也要正确引导,就地处理,依法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