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编者按:
1月13日至14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月14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会议强调,2024年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提升政治能力、筑牢政治忠诚上取得新成效;二是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在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担当上取得新成效;三是持续狠抓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在提升工作质效上取得新成效;四是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取得新成效。本期约请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长,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和要求方面撰文,为加快推进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重要部署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张会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特别是贺荣部长的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法治力量”的职责使命,充分彰显了新征程上司法行政系统护航强国复兴的政治担当、大局担当,充分体现了新征程上对形势任务的科学研判、精准把握,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宣言书”“施工图”。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司法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安排上来,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能力素质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以锻造过硬队伍为保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确定的“四件大事”,聚力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的“四个创建”,大兴“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紧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要求,着力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法机关,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一要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对党忠诚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司法部党组、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督察以及任务分工、跟踪落实、督办反馈机制,切实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到全面依法治藏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要提升政治能力。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以学深悟透推动融会贯通,以融会贯通推动破题解题。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对法治问题、法律事务以及具体工作的分析研判,探索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深化司法行政领域风险研判,不断提升把握规律、防范风险的能力。增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创建“四强”基层模范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三要坚守政治责任。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用好各类平台和资源,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加强对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创建工作的协调督促,组织开展好现场专题述法会议,创新法治督察与调研方式,运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统抓协调的职能,确保关于全面依法治藏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紧扣“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的要求,着力推动法治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干警队伍能力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努力成为本领域、本部门的行家里手。立法方面,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提出立法建议、加强立法调研,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立法众议亭、网上征求立法意见等机制和平台作用,对重要立法项目继续采取牵头组织专班运作方式加快推进,有序推进地方政府规章清理,加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要以“诚信政府建设年”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落实西藏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2条”,积极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争议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聚焦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探索实行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驻在式”监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具体举措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意见,健全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建立行政复议员任命和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自治区本级行政复议委员会,举办“府院同堂”培训班和行政复议办案能力提升班,制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和行政纠纷移送化解机制,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刑罚执行方面,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系统观念,加强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依法适用“减假暂”,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公共法律服务方面,要在健全完善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推进均衡发展上下功夫,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推广全区公证远程办证系统,推动成立司法鉴定协会,加强仲裁行业管理,强化执业监管,开展职前统一培训,建好用好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和“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司法所“七化”建设,推动“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及全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涉外法治方面,要指导律师协会做好“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研究,加强对涉外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鼓励支持西藏律师“走出去”,主动服务涉外经济活动,更加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
紧扣“持续狠抓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的要求,着力推动工作质效水平显著提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强的实招硬招,对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的责任制,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奖惩,做到一切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项目化、责任落实高效化。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以综合考评为基础的考核评价体系,精准实现管理监督全覆盖。要切实为基层减负,全面梳理创建评比项目,制订年度开会发文计划,发必要的文、管用的文,开解决问题的会、有实际效果的会。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紧扣“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的要求,着力推动过硬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不懈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职报告等制度,形成更强合力,一体推进“三不腐”;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西藏政法干警“十个一律”等纪律规定,按照党中央部署集中开展纪律教育,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强化政治巡查、警务督察、内部审计,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顽瘴痼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激励关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任职培训、评先选优、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等常态化机制,健全干警身心健康保护、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和各种荣誉制度,用心用情用力帮助干警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中国法治》杂志责任编辑:辛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