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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凯发官方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0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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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将南粤优秀传统文化和调解工作相融合,形成了广州旧楼加装电梯“有纠必调”、潮州“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客家事客家解”“说事评理”等典型经验做法,将矛盾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弘扬传统南粤文化

擦亮“南粤枫桥”调解品牌

  南粤文化具有创新、包容、精细等特点,随着时代变迁形成了千姿百态、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风俗习惯。广东省司法厅指导全省各地深入挖掘南粤文化,以“人民调解 粤俗文化”方式,打造人民调解文化宣传阵地,推动每调解一起纠纷,就涵养一方群众,浸润一片水土。

  用南粤文化打造调解阵地、创新调解方式、践行调解理念,广东通过以文化人、以法育人,打造兼具粤味和法味、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广东调解经验。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广东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02万余件,为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提升调解队伍能力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2万个,人民调解员18.5万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2万名。

  近年来,广东出台《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标准,加强人民调解员规范管理;制定《广东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推动调解员专业化。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调解员工作能力提升,推动了广东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人民调解员到群众身边去,知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坚持以事实说话,不偏不倚,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近日,司法部表彰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广东共有茂名高州根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黎爱滨等54名人民调解员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创新机制强化协同

提升大调解合力

  2023年8月17日,全国铁路公安机关首个律师调解室在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北站派出所揭牌成立。驻所律师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2023年8月17日,铁路公安机关律师调解室在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北站派出所揭牌成立。

  广东坚持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聚焦司法领域协同,合力发挥大调解化解纠纷大作用,着力减少诉讼增量,提升诉前纠纷化解率。加强诉调、警调、访调和复调衔接机制,推动调解与仲裁、公证衔接联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指导各地调解组织与法院相关平台对接,推动司法“云”确认工作;部署开展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推动各类调解资源联动法院诉服平台,着力提升诉前调解分流率和调解案件数。截至2022年,全省设在公安派出所调解组织678个,设在人民法院调解组织190个,设在信访部门调解组织145个。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全省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委托移送调解17.9万余件。

  新时代新征程,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将立足调解工作在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中的新职责新使命,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问题在法治轨道内有效解决,打造多元解纷新“枫”景,以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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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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