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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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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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9月6日,司法部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成果。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局长杜亚玲介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成功举办。

  习近平主席为大会致贺信,在与会人员中引起热烈反响。各国司法部长表示,习近平主席的贺信,体现了习近平主席对上合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国家治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决心。

  会议期间,各方共同签署《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强调,加强本组织成员国(法律和)司法部之间的交流,以扩大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合作;组织会议、法律合作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以更好地交流经验;继续开展司法鉴定和法律服务专家工作组的活动,深化法律服务领域合作;相关国家根据本国实际,推动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专家信息的交流,以促进成员国法治发展。

  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司法部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主席贺信精神,立足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相关职能,同各成员国司法部一道,秉持“上海精神”,深化交流合作,为各成员国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期间,贺荣分别与伊朗司法部长拉希米、副部长贾姆,哈萨克斯坦司法部长叶斯卡拉耶夫,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长巴耶托夫,巴基斯坦总检察长阿万,俄罗斯司法部长崔琴科,塔吉克斯坦司法部长阿舒里约恩,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长塔什库洛夫举行双边会谈,并与俄罗斯司法部长崔琴科签署2024-2025年合作框架,与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长巴耶托夫签署2024-2025年合作计划。

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图片来源:司法部

  会议不断深化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合作

  为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更好地为各成员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国司法部于2013年倡议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并经国务院批准,于当年的9月5日至6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司法部长会议。

  此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司法部依次举办。该会议机制建立并成功运作10年来,各成员国秉持和弘扬“上海精神”,不断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在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推进成员国法治建设,促进安全、经贸和人文领域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世界和地区的发展与稳定注入更多的确定性和正能量。

  杜亚玲介绍,时隔10年,再次由中国在上海合作组织的诞生地和命名地举办司法部长会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流合作的新征程。

  会议进一步增强各国司法部间团结互信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成功举办”。杜亚玲表示,会议多维度充分宣介中国的法治建设成就。会议期间各成员国司法部长及专家们在上海张江人工智能岛、上海中心大厦等机构的现场体验,都从不同的维度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加坚实,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得到坚实法治保障,谱写了新时代良法善治新篇章。

  杜亚玲介绍,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各国司法部间的团结互信。会议中,各成员国司法部长介绍了各国法治建设相关经验做法,重点讨论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加强了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司法部以面向未来、团结协作、保障发展为目标,提出不断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不断提升各成员国法治交流合作质效、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领域务实合作等倡议,得到了各国与会人员的积极响应。

  本次会议期间,各国司法部长一致同意并签署《联合声明》。经集体讨论,各成员国司法部长充分肯定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建立10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强调了上海合作组织在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性,一致认为在政治、社会、经济、生活各领域尊重、保障人权的原则基础上确保法治,是本组织成员国稳定、可持续和成功发展的重要因素。各成员国司法部长还就加强各成员国司法部之间互动、深化法律服务领域合作、继续定期对话并切实执行协议等达成一致。

  不断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法律服务领域务实合作

  杜亚玲表示,10年来,在历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的引领下,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不断深耕厚植、笃行致远,政府间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的交流互鉴不断加强,务实合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她介绍,下一步,司法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历次上合组织元首峰会达成的共识,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运行10周年为新的起点,深化推进成员国司法部合作协议,继续发挥现有的法律服务联合工作组和中方设立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等平台作用,推动建立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合作网络;继续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办法律服务管理人员系列研修班,未来3年,为各成员国提供多批次交流研修计划;继续支持“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合作专业优势,为上合各成员国之间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法治交流合作,不断加强法律服务领域务实合作,提升务实交流合作水平,以法治方式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服务保障各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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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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