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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姜慧萍

来源:《司法所工作》杂志2023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3-05-2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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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

  1990年大学毕业后,姜慧萍来到闵行区司法局工作,成为了司法行政战线的一名“新兵”。2011年,姜慧萍从局机关调任至闵行区司法局颛桥司法所任所长。之后的几年,姜慧萍迅速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通过钻研和努力,迅速成长为一名熟悉民情、工作得法、经验丰富的司法所长。

  2015年,在闵行区开展的基层依法治理考核中,颛桥镇排在了全区倒数第一。看到考核结果,姜慧萍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通过不断反思,姜慧萍找到了答案:是自己的认识“落伍”了。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在不断拓展和加速转型,司法所除了要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传统职能业务外,更应当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能动作用,而姜慧萍却沉浸在以往的成绩中沾沾自喜,让她不知不觉中在司法行政转型发展的道路上落后于人。找到问题症结后,姜慧萍重新燃起斗志,秉承“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工作理念,不断自我加压。她学文件、查资料、找专家、问同行,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想法并争取支持,积极与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寻求最佳方案,主动到执法一线走访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就这样到了第二年考核时,颛桥镇从全区倒数第一一跃成为全区第一。之后,在闵行区基层法治建设评估中颛桥镇自2018年起连续5年名列榜首。2021年,在全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工作中,颛桥镇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获评首批“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

当好参谋助手,做好制度设计

  在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一个好的体制机制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而要能通过良好运转助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颛桥镇在全区率先建立法治工作体制,形成了“1 1 3 4”组织架构,党政主要负责人成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率先建立部门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各单位考核;将行政执法协调小组设在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公正高效。在体制机制保障下,颛桥镇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运转顺畅。

争取支持配合,各方协同发力

  在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姜慧萍注重与镇里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调与整体联动。从2016年开始,姜慧萍主动协助镇城管中队进行执法案卷审阅。有人曾劝她没必要一本本看卷宗,签个字就可以了。姜慧萍说:“如果有问题我没看出来,那是我的能力问题,而有问题我不去看,那是我的责任问题。”几年下来,姜慧萍累计审阅了近三千份卷宗,有效避免了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风险。列席镇长办公会议是司法所长的重要职能。实践中,姜慧萍认为如果只到会上去发现问题,时间太紧且也不利于问题的全面分析。因此,她主动将审核关口前移,通过事前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事关基层治理的决策经得起法律的考量。姜慧萍认真履行法治审核职责,有一次因为职能部门有一份合同需要紧急处置,虽然姜慧萍当时因为生病还在住院,但她还是第一时间赶回单位为职能部门审核了合同。就这样,司法所在镇里的口碑越来越好,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协作也越来越顺畅。

坚持法治为民,服务基层群众

  作为一名司法所长,姜慧萍深切体会到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努力把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让公平正义的法治成果惠及百姓。在姜慧萍的带领下,通过解剖“银一社区”这只“麻雀”,总结形成了党建引领依法治理的“七彩工作法”,荣获“‘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和“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运用这个工作法,银一社区通过律师参与、居民群策群力制定出居民公约和管理制度,有效破解了“停车难”“加装电梯难”等困境。居民们都笑称:“不仅幸福指数提升了,连房价都上涨了。”

  30多年来,姜慧萍的工作足迹涉及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多个基层法治建设业务领域。作为一名司法所长,姜慧萍热情、耐心、细心、真心,为群众排忧纾困,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发光发热。近年来,颛桥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姜慧萍本人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近期,闵行区司法局党委准备建立“姜慧萍工作室”,姜慧萍又一头扎进紧锣密鼓的筹备工作中。今后,工作室将坚持以研修促提升,以培训促成长,以示范促辐射,以督查促效能,带动局系统队伍“群雁齐飞”,使工作室成为人才培育的“孵化室”“练兵场”和“蓄水池”。

  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变的争先勇气是姜慧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法治建设、完成一次次“逆袭”的“法宝”。姜慧萍说:“服务基层法治,践行法治为民,司法行政人永远在路上。”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贺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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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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