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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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发布时间:2022-04-2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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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宣传部22日举行首场“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公安部副部长刘钊,司法部副部长刘炤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并答记者问。

  景汉朝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他重点介绍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方面,改革重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是从权力结构和管理体制上强化办案责任。为了解决原来人人都能办案,办案要层层报批,责任不清的问题,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分类管理,各司其职。选拔一定比例的政治过硬、办案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人员专门担任法官检察官,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大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为了防止各种关系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扰和影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健全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放权不放任”。比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范围,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司法活动的渠道,依法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过程、结果等等,让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还建立了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一律记录、全程留痕、定期通报、严肃追责。

  三是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制度。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薪酬等制度,完善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让司法人员“心无旁骛”地办好案件。因地制宜,逐步实行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编制、有关人员、财物等统一管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四是改革政法机构职能设置。党委政法委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内设机构,强化专职专能。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强对移民及出入境的管理。整合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的职能,重新组建司法部,优化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体系。

  第二个方面,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一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刑事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基本证据标准,让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充分发挥庭审的作用,事实调查在法庭,质证辩论在法庭,定罪量刑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是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适用不同办案程序,大案精办、简案快办,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一般的简单案件进入“快车道”,整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降低了诉讼成本,实现了司法资源的科学配置。

  三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针对一些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得不到及时保护的情况,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恢复生态、制裁假冒伪劣、挽回国家损失,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大力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紧跟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步伐,将现代科技手段和司法活动深度融合,立案、缴费、开庭、调查、送达以及各类诉讼服务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有些当事人拿一部手机就可以打官司,非常方便。我国法院为网络时代的司法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子,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互联网司法这个问题上,中国确实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同行的认可。

  第三个方面,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是狠抓“两头”,大力推动立案和执行诉讼程序体制机制的根本性变革。改革立案审查制,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群众打官司更便捷,让“立案难”成为历史。创新民事执行体制机制,发挥政治优势,加强综合治理,强化信息化建设,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网上指挥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重大变革,形成了国际执行法治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

  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累计发放居住证超过1.3亿张。深化交管服务便利化改革,发放电子驾驶证1.1亿个,惠及50多亿人次。

  三是制定实施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国基本实现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近三年人民法院共发放救助金29.5亿元。

  四是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达到98.6%,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执行难”是否得到解决?

  沈亮:针对“立案难”问题,人民法院在2015年5月就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比如,针对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2016年-2019年,最高法院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行动,针对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我们改革创新,建成了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精准在线查人找物,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限制高消费,倒逼其自动履行。人民法院攻克了一批难案和积案,执结案件数和执行到位的金额分别增长105%和71%。我们加强执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全程留痕、规范透明,解决了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乱执行的现象。我们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让财产变现变得透明高效,成交率、溢价率明显增长,大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司法拍卖由过去的高投诉变成了现在的零投诉。

  “放管服”改革成效如何?

  刘钊: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改革指向,不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了一大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方面,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以来,全国有1.3亿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21年的46.7%,户口迁移政策普遍放开放宽,中西部地区除省会(首府)市外,基本实现了城镇落户零门槛。东部地区除少数超大、特大城市外,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更加便捷。居住证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国共发放居住证超过1.3亿张,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是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5项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申办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和“全国通办”全面落地。累计办理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51万余笔,累计签发出入境证件、签注2.6亿多本(张、枚),98.5%的群众只跑一次即可完成出入境证件办证手续,91%的群众完成现场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不到30分钟,推动公安服务政务事项在公安部“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仅互联网交管服务就惠及35亿人次。

  三是着眼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长三角航运枢纽建设10项措施,服务航运企业发展16项新举措,服务人才引进系列措施,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试点成熟的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建设发展需要,深化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改革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巡回检察”制度创设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春雷: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是依据设置的驻所检察室,对监狱看守所进行监督。驻监、驻所的人员比较固化,熟人社会、“因熟生懒”、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现。电视剧《巡回检察组》中,也反映了巡回检察的工作情况。

  2018年,高检院党组提出这项工作,首先各级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到监狱、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开展监督,发现纠正问题。从2019年开始,监狱巡回检察全面铺开,到去年年底,全国开展巡回检察总共有4000余次,发现监狱的问题3.2万余个,我们也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了2.6万余个。我们在巡回检察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也把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的职务犯罪深度融合,从中也发现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查办了一些案件,取得很好的效果,共同维护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方面改革情况如何?

  刘炤:行政复议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司法部指导各地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分散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到政府统一行使,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一口对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优化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合理调配编制,增强了工作力量。

  目前,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其中,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各地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出台了配套制度,统一了办案标准,优化了办案流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为的纠错力度,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得到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都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表达诉求、维护权益,2021年的案件数量比改革以前增长了22.3%。各地按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的原则,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约70%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效果初步显现。

  如何确保政法改革从中国国情出发,并且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景汉朝: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国情涉及到方方面面,可以说,任何一项大改革要是研究不透国情,最后很可能不能成功。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就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国情、吃透国情、适应国情,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政法改革之路,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比如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最大的国情。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具体的,政法改革没有一项能够离开党的领导,从把握方向、谋划部署、顶层设计到推动落实,都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进行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对整个司法改革、整个政法领域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党中央还专门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整个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集中统一领导。

  传统文化也是中国一个非常特殊的国情。文化影响非常大,特别是中华传统文化渊源流长几千年,它对每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对一个国家的制度、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政法改革有深刻广泛的影响,时时处处都能看到文化的影子。我们的改革既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传统。比如,大家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就是“和为贵”、“天下无讼”、“德主刑辅”、重视教育,所以我们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具体到矛盾纠纷解决上,我们也不是简单地所有纠纷都去打官司,我们特别重视源头治理,重视调解。我们解决纠纷的制度有人民调解、有行业调解、有行政调解、有司法调解,还有仲裁、公证等,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老百姓有很多选择的机会。有的当事人就讲了,这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这种调解制度,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矛盾纠纷,又有利于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用更有温度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特色。

  再比如说,中国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东西南北跨度大,发展不平衡,这给改革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既要强调统一的顶层设计,又要尊重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基层首创精神,不可能走完全的、简单的“一刀切”道路。比如不同地区,特别是东西部,在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装备配置等方面都不可能完全一样。很典型的像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这些地方还有“马背上的法庭”,有些地方只能牵着马去开庭,其他地方特别是发达地区、平原地区就不存在这样的需求。

  总的来讲,我认为国情问题非常重要。政法改革必须立足于国情,我们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有价值成果、优秀文化,或者是一些具体的做法,但是一定不能照抄照搬,否则就南橘北枳,甚至会形成历史上邯郸学步那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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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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