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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隽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法治无疑是这两大奇迹背后的制度密码和实践经验。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五四宪法到颁布婚姻法、土地改革法;从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八二宪法,到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明确“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不同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法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仅要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更高要求,而且要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11个坚持”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中国之治提供更加稳定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