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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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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四川省委、省政府连续13年将其纳入全省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57.59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6.81%和22.15%。2024年7月25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成都等地围绕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等方面做了研讨发言。现将相关做法摘录如下,供各地交流学习。

  成都市司法局: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体系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融入23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1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4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打造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联动协同,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日均服务1022人次,接通率在95%以上。升级“成都司法通”微信小程序2.0版本,提供法律咨询、办事服务、查询查验、下载文书等12项服务,注册使用人数达138万人。联合法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5g智慧参审室和诉讼服务室;联合公安局构建远程会见体系。

  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800余名,建立22个类别的律师库。随机抽取18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质量评估,整体合格率100%,优良率76.46%。修订《成都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补贴标准》,将补贴提高2至3倍,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积极性。出台《法律援助案件“一事一议”办理规则》,规范对重大、疑难等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使用、管理和保障。定期召开成渝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暨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工作推进会,推动实现各地法律援助案件“全域通办”、经济状况告知承诺跨市协查、律师资源跨区域调配、法律援助案件互办。

  三是完善惠民利民服务举措。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专项体检活动364场,审查合同8192份,覆盖农民工10.6万人。对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容缺”受理。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宣传135场,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覆盖1.17万人次,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案件47件,涉及金额170余万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五库”建设项目,推荐110名律师加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印发《成都市未成年人法治保护行动方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落实见效。

  泸州市司法局:一是优化服务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提供咨询、代书、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依托“12348”四川法网、泸州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泸州司法”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实现法律援助“网上办理”。畅通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诚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制办结等政务服务制度。

  二是优化服务保障。组建泸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和未成年人、退役军人、农民工、货车司机法律援助律师团,鼓励律师协会会长、理事和律所合伙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协调调配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力量精准有效供给。推行“轮派 点援”指派模式,尽力满足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需求。

  三是优化服务监管。建立承办人办案自查、法律援助机构归档核查、第三方质量评估“三位一体”案件评查机制,针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约谈案件承办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展案前风险评估,建立特殊案件风险告知制度,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与案件的匹配度。四是优化服务协作。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室),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建值班团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德阳市司法局:一是畅通异地协作机制。以“什彭”“广青”“中金”合作为契机,建立毗邻地区两地通用的法律援助服务产品目录,互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应援尽援。

  二是开创“援调对接”新格局。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对接的工作机制,实行特邀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资源,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新模式。通过“yy语音”直播、讲座视频录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电话热线解答咨询,畅通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满足企业及职工的涉法需求。遴选律师、公证员组建“法网连心”先锋队,组织实地走访企业,及时化解相关的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

  绵阳市司法局:一是狠抓质量提升。出台《绵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评估、抽查及交叉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绵阳市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控制制度(试行)》,推进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全市共计评查案卷4332件,结案评查率达100%。

  二是打造法援品牌。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招募191名法律援助志愿者,组建了法律服务、心理咨询、语言翻译、老兵律师服务4支志愿者服务队。

  三是答好“五份答卷”。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年老患病、因伤病残等人员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建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心灵驿站,落实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一名律师搭配一名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模式。建立“爱无声手语法律志愿服务团”,在聋人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场提供“手语翻译 法律服务”双援助。组建由52名女律师组成的法律维权服务团,7名女律师受聘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定期开展“妈妈赋能成长营”课程宣讲。开通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探索在零工市场等用工集中地设立法律援助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

  宜宾市司法局:一是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不符合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但所涉案件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维权难度不大的,提供代书服务。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提升综合服务效果。

  二是强化农民工维权服务。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原则上做到当日受理和指派。印发《建立宜宾籍农民工集中输入地法律援助维权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在17个宜宾籍农民工集中输入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宜宾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建立职工维权、未成年人保护等子库。制定《宜宾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南》,规范和指导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基本劳务费用挂钩的差别化案件补贴制度,调动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积极性。

  达州市司法局:一是健全实体服务平台。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1个,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2283个,基本建成“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达州市司法局驻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站”,当好川籍农民工的“娘家人”。

  二是提升法援服务水平。畅通重点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推行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和申请转接。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与“12345”“12333”“12338”等热线相互对接。

  三是提高案件服务质量。制定《达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达州市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推动监督体系制度化、结案归档标准化。实行“轮派 点援”的指派方式,发挥律师专业特长,最大程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对2024年办结案件进行全覆盖质量评估,并根据评查结果约谈法律援助人员提出工作建议。

  巴中市司法局:一是增强法律援助供给。出台《巴中市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二十条措施》《巴中市“法侨、检侨、警侨、司侨”协作办法(试行)》,为残疾人、退役军人、侨眷等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聘任2000余名基层司法所、村(社区)负责人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兼职法律援助联络员。以司法所人员为主,提高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案件初审等业务水平,以村(社区)联络员为辅,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摸排,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推进法律顾问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融合。

  二是推进法援提质增效。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以及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物流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授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进行法律援助预审,特殊情况实行先办后批,符合条件的当日受理、审批、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军属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聘任46名律师坐班轮值。印制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宣传折页及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5万余份,开展送法下乡、入企活动200余场次。

  三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重大案件全程跟踪指导、集体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进度、服务质量和承办结果同步跟进。将办案质量与年度核准注册、办案补贴发放挂钩,倒逼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履职尽责。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就承办人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和专业程度进行回访打分。

  眉山市司法局: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全市7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可办理法律援助初审、转交申请等业务,实现实体服务“半小时”见面、平台服务“全天候”在线的服务机制。印发《2024年成德眉资暨成都都市圈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成德眉资法律援助跨市通办,打造毗邻地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承办人员自查、法律援助机构“一案一评”、专家评查、全市集中评查的案件质量“四查”机制。突破案件指派的行政层级限制,统筹调配全市法律援助资源,解决县(区)法律援助人员不足难题。

  二是提升服务质效。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为诉讼能力弱的困难群众提供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服务。遴选17名婚姻家事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律师,为市妇联“爱心妈妈”项目提供志愿服务。联合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构建“一免一简四快”服务模式。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应用文书范本》,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模板化、管理标准化。落实法律援助管理平台监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旁听庭审、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回访受援人、公示质量考核结果“六位一体”的质量监管体系,开展庭审旁听49次、案卷检查607件、征询司法机关意见35次、回访受援人8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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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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