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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3-06-2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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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记者 鲍静

  “高律师是人民的好律师,把我积压多年的揪心事解决了,我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能放下了。”2022年9月2日下午,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两位老人,表示要当面感谢律师高超。

  高超是河北冀航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21年和2022年都报名参加了“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到永寿县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18年2月,周某与保某强结婚,同年6月,保某强因病去世,8月周某生下女儿保某某。之后,周某回娘家生活,保某某同保某强的父母一起生活,后周某重新组建家庭。

  2021年7月,周某向永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保某强生前购买的房产和相关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

  保某强的父母不知所措,听说可以到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两位老人便按程序做了登记。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分析判断后认为案件符合援助条件,指派高超办理此案。

  高超接到案件后,就保某强的婚姻、购买房产、去世后女儿的抚养情况等跟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了解,得知保某强婚前由父母出资10万元首付款,以贷款形式购买一套住房,婚后由保某强夫妇一起偿还房屋贷款。

  永寿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房屋首付款10万元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按揭还款、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扣除丧葬费的剩余部分应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分割。

  2022年9月,保某强的父母再次来到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称周某二次起诉,要求要回保某某的抚养权。

  为此,高超多次与周某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周某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此案。

  最终,双方约定保某某由保某强的父母抚养到十八周岁,周某可以随时探视,前述房屋也归保某某所有,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十分满意。

  高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有关法定继承和子女抚养权的案件时有发生,我们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让调解发挥更大作用,充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高超办理的类似案件还有很多。受援人木某锋,智力三级伤残,永寿县居民,2015年经人介绍与王某娟结婚,婚后王某娟与婆婆关系不和,多次争吵甚至殴打婆婆,王某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通过法院调解暂时得到解决。两年后,王某娟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高超经走访得知,在上次调解后,夫妻二人生活依旧矛盾重重,王某娟带孩子回到娘家生活。木某锋提出如果要离婚,希望对方退还结婚彩礼。

  为尽快解决此事,高超耐心地为木某锋讲解诉讼风险,多次向其亲属释法明理,最终木某锋同意离婚,王某娟退还部分彩礼,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面对每一起案件,高超都发挥了滴水穿石、精益求精的精神,高质高效地为群众纾困解难。

  据了解,高超自参加“1 1”行动以来,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先后为1000余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6件,挽回经济损失5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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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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