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日本法律援助中心(the japan legal support center)是由政府资助成立的公共机构,遵循独立行政法人的组织框架。该中心于2006年4月根据《综合法律援助法》设立,2006年10月起开始运营,负责提供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日本法律援助中心的使命是通过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各地都能获得该中心作为综合法律援助服务核心主体所提供的、解决法律问题的各种工具。
理事长:日本法律援助中心的理事长是该组织的执行负责人,主持并负责该组织的业务管理。理事长的人选,由法务大臣在征询最高法院的意见后提名。理事长由四名理事协助,理事来自各行各业,而不仅仅是法律专业人士。
本部:日本法律援助中心的本部设在东京,在全国各地设有108个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分为四种类型:地区办公室、地区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地区办公室的次级派出机构、地方法律事务所。
地区办公室:全国共有地区办公室50个,设置在各地区法院的主要办公场所。各地区办公室均有能力提供日本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所有服务。
地区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地区办公室派出机构共计11个,设置在人口较多或者法院有大量事务需要处理而相关地区办公室无法予以完全覆盖的城市地区。地区办公室派出机构只提供日本法律援助中心的五项主要服务。
地区办公室的次级派出机构:截至2019年4月,地区办公室的次级派出机构在东京有2家,在大阪有1家。次级派出机构的作用是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与民事法律援助服务。2013年3月,日本法律援助中心在东日本大地震的主要灾区岩手县、宫城县和福岛县新设立了7家次级派出机构。
地方法律事务所:地方法律事务所设立在因律师人数有限等原因致使当地居民无法轻易获得法律服务的地区。截至2019年,全国共设有37个地方事务所,日本法律援助中心将其公职律师常规性地派驻到这些地方法律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