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每当岁末年初,都是农民工维权问题多发的时间,为了帮助农民工朋友在春节前夕能够拿到工资,开开心心回家过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中心志愿律师团队成员北京达略律师事务所,手把手教您如何撰写劳动争议类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一、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者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
二、仲裁委的地域管辖
(一)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
(二)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北京城六区,而是位于远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三、申请与受理
(一)立案申请
申请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该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的立案接待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携带有关材料申请立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应当携带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四份,仲裁委留存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或复印,均需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写上日期。
例如:申请人王某某于2018年8月2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策划员岗位,并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试用期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约定工资为5000元,每月15日发放上月自然日工资。2018年11月19日,因试用期不合格,公司与王某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在职期间,王某某存在加班行为,每个周末只休息一天,公司未安排倒休也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王某某可以参考以下模板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样本)
请求事项:(注:必须写明时间和金额)
(1)请求确认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000元;
(3)请求支付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的工资2988.5元;
(4)请求支付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周六日加班费5977元;
(5)请求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5000元。
以上共计18965.5元。
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2018年8月2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策划员岗位,并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试用期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约定工资为5000元,每月15日发放上月自然日工资。2018年11月19日因试用期不合格,公司与本人(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关系(注:此处要注明的是解除原因及解除时间)。本人在职期间存在加班行为,每个周末只休息一天,公司未安排倒休也未支付加班费。本人在公司工作到2018年11月19日,工资发放到2018年10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现特向x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述仲裁申请。
计算方法如下: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000元=月工资5000元×0.5个月×2倍
(2)工资2988.5元=月工资5000元 ÷21.75×13个工作日;
(3)周末加班费5977元=月工资5000元÷21.75×加班13天×200%
(4)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5000元=月工资5000元×1个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须有申请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须填写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2、身份证明。携带本人有效(注: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银行流水(注: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发放工资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或有公司盖章的文件等材料。
4、被申请人(公司)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如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北京市企业信用网http://xinyong.baic.gov.cn/qyxy/”上查询打印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当填写本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受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6、证据材料:
(1)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交证据,应当提交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人提交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交光盘和完整的书面记录材料。
(2)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并对证据的来源及所证明的内容作简要说明。证据的复印件经仲裁委核对后,由仲裁委收存。复印件一律使用a4型纸复印。仲裁委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注明收件人和签收日期。
证据材料清单(样本)
(二)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工作日)内将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