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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冈日报 发布时间:2024-07-22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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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工地做事时伤了腿,老板说我过了60岁,不算工伤、不给赔偿,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2024年4月23日,在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正在接待群众咨询。日前,该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走进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室,只见锦旗多到叠摞着挂:“捍卫公正,维护公平;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精准援助功德无量,风雨兼程大爱无疆”“农民工的保护神”……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有一段暖心故事。某中学初一学生小刘和小果课间打闹,导致小刘外伤性脾破裂。双方家长及某中学就事故的原因及责任承担各执一词,赔偿问题陷入僵局。2023年2月,小刘的父亲到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小刘的母亲体弱多病,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姐姐正在上大学,只靠父亲打零工来维持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家境贫寒。工作人员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实现现场申请、即时审批、当场指派的高效衔接,指派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王清林律师承办该案。

  王清林与当事人见面沟通、分析案情20余次,全面掌握了案件事实,在法庭上充分举证。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小果承担40%责任,某中学承担30%责任,小刘自行承担30%责任,小果及某中学应承担的责任转由某保险公司承担,由某保险公司赔偿小刘270039元。通过法律援助,帮助未成年当事人成功维权。

  为了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综合全市律师资源、经济状况、公民需求等因素,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做到应援尽援。

  为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整合驻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资源,重点关注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畅通“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援助质效。

  为服务好特殊群体,开展“薪暖农民工”等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与市妇联、团市委、静远心理咨询中心建立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给予“法律援助 心理咨询”的特别关爱;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警黄冈支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送法进军营、军地共建等活动;与残联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预先评估法律援助需求,建立服务档案,健全服务网络。

  为实现便民利民,深化“智慧法援”建设,积极打造“黄冈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文书生成、法律法规查询等智能法律服务和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常见法律援助事项服务,打破了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形式的限制。平台上线以来,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3万余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近5年来,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案件1691件、援助事项5万余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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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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