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文通报2022年度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湖南省司法厅获评优秀。
近年来,湖南省司法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预算管理改革精神,坚持“严谨细致,扎实高效”的作风,紧扣“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构建自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再到结果考评的“三同步三坚持”链条式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预算管理。
一同步对接预算指标与工作推进。将预算编制与工作调研、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相结合,做到公用经费与日常工作相对应,项目经费与重点工作相对应,每一项预算都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刀刃上。二同步对应预算指标与事前评估。对新增重大项目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绩效不清晰的项目不安排预算。三同步确定预算指标与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运用,做到纵向可追溯、横向可比对,财务部门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指标同步确定、同步批复下达。
一坚持打通预算管理信息化平台。深入开展内控管理信息化建设,厅机关开发建设财务内控管理平台,涵盖预算指标管理、执行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模块,将制度管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和风险点嵌入系统,各模块信息共享、前后关联,实现预算执行的全流程管控。二坚持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每月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由最初的通报执行进度拓展为一并分析执行绩效,半年度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预算绩效较差、执行进度慢的项目第一时间约谈执行部门,该调整的尽早调整。三坚持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厅属各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经费安排挂钩,并作为优化支出结构的重要参考,借力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奖优汰劣,确保绩效评价落地落实。
湖南省司法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改革创新,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管理和制度建设,持续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做好预算资金的“盘活存量、建好增量、严格管理、发挥效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