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河北省司法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切实加强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步明显,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为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打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所属单位和各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制度,切实夯实责任,确保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在预算编制上,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在预算执行上,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沉淀,尽快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四是健全评价机制。年度终了,对项目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方位自评,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对重大政策性支出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调整完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利用司法厅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成效和经验,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河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