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公室:
现将《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经研究,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时间安排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四、重点工作
(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全国“三下乡”集中示范暨“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举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培训班,组织专家围绕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问题制作系列普法短视频等。
(二)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全国普法办将分别指导北京市开展“送‘典’进企业 护航新发展”、山西省开展“法治护航特色专业镇”、江西省开展“千所进万企”、海南省开展“‘典’入园区 法护营商”、重庆市开展“典护民企 渝法同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进民企活动等。
(三)各相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全国妇联会同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联合示范开展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全国工商联会同司法部等单位组织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举办首期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研修班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普法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三)推动常态长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