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司法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后,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残联围绕配强法律服务力量,丰富法律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提出11项具体举措,用心、用情、用力为残疾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一是强基础,打造“一体化”服务网络。发挥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联动优势以及黑龙江法律服务网和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作用,聘请专业律师驻场提供服务。今年年初以来,通过“线连线”“端对端”方式为残疾人解答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法律咨询3900余件,满意率达99.8%。在市县两级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8个,与省、市、县、乡四级1455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确保场地、人员、分工“三到位”,就近为残疾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代拟法律文书、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初步形成“点面结合、系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格局。
二是优服务,打造“便捷化”工作机制。为有效解决长期困扰残疾群众的“证明难”“求助难”“跨域难”等问题,省司法厅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和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工作机制,省内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再需要事前提供经济困难状况证明,申请条件不再受户籍限制。鼓励和引导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对受援残疾人所产生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实施“免申即享”惠民项目。积极推动将“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月纳入“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作为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强力推进,联合省残联在全国助残日当月,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为残疾人办实事,通过扩大宣传、降槛扩面、贴近服务等方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提质效,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紧盯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紧迫的法律服务事项,依法将通知辩护案件范围从盲聋哑群体扩大至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群体,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在全省139个法律援助机构均开通了残疾人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凡是涉残疾人案件,均指派执业三年以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研发应用数据查询系统,对接省残联数据系统,即时校验全省“残疾人登记信息”,解决了残疾信息证明难问题。深入残疾人服务、教育机构,年均开展宣传活动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引导残疾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今年年初以来,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80件,解答法律咨询1.2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