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王卓 吕佳蓉
“我们注意到,有效预防和打击跨境腐败仍面临诸多挑战。”
“我们将信守承诺,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以期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将腐败所得物归原主。”
9月24日至27日,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会见出席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全体会议部分高级别代表,表示中方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合作,愿同各国一道,捍卫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强化合力反腐的国际共识,践行平等包容的合作原则,共同打击跨境腐败,共建清正廉洁的世界。
来自10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近400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反腐败执法合作大计。会议高级别论坛通过的《关于加强执法合作、拒绝腐败避风港的北京共识》(以下简称《北京共识》),重申对腐败“零容忍”态度,充分展现出网络成员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拒绝腐败避风港的共同立场和坚定决心。
时光轮转,世界见证中国反腐败国际合作破浪前行。站在新起点回望,从2014年中国推动通过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反腐败宣言》,到本次会议高级别论坛通过《北京共识》,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始终如一,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创新引领力、道义感召力日益彰显。
旗帜鲜明,凝聚合力反腐的国际共识
“世界各国的代表云集在这座历史名城,并在庄严的会场齐聚一堂,无疑让这次论坛成为反腐败工作的一座新的里程碑。”在会议举办的高级别论坛上,巴西联邦大律师局局长若热·梅西亚斯作出如上评价。
2021年6月,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以下简称网络)正式启动。历经3年多建设,网络已有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执法机构加入,成为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反腐败执法合作平台。本次会议是中方首次主办联合国框架下的反腐败议题高级别会议,规模超过以往历次,体现了广泛的国际代表性,彰显了国际社会携手反腐的共同决心。
更加注重务实合作,是此次会议的另一个突出特点。“网络的宗旨是提供一个快速、便捷、高效的平台,促进各国反腐败执法机构间及时有效的非正式合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会议期间,参会的各国反腐败机构进行了160多场双边磋商,就有关个案等深入沟通。国家监委也与10多个国家反腐败机构进行了工作层磋商,就追逃追赃个案和刑协事项交换意见。
会议首次设置高级别论坛,近70名高级别代表参加,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强烈政治意愿。作为高级别论坛一致通过的成果性文件,《北京共识》就如何通过加强执法合作有效追逃追赃、拒绝腐败避风港提出了具体措施,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反腐败务实合作指明了方向。
多位代表表示,我们的共同目标是通过更好、更有效地合作来加强反腐败斗争,通过《北京共识》,我们共同向国际社会展示各国通过集体务实的努力建设一个没有腐败世界的决心。
腐败是自有人类文明历史以来各国都面临的世界性难题。在全球化时代,携手打击跨国腐败更是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和诉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积极参与反腐败全球治理,会同各方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反腐败国际治理体系。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举行,反腐败工作组重点围绕追逃追赃开展磋商,推动各方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成果。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的反腐败宣言。21个经济体围绕拒绝腐败避风港形成共识,首次提出要加强追逃追赃合作。此后,中国陆续推动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在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上提出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
从21个经济体到120多个网络成员,从反腐败工作组到高级别论坛,从“北京宣言”到“北京共识”,“这标志着十年来在中方推动和引领下,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反腐败全球治理不断提质增效,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果决行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向纵深推进
8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姜诚君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姜诚君于今年7月外逃,仅1个月后便被遣返回国。从仅仅用2个多月遣返中国中铁原党委副书记周孟波,到此次姜诚君的迅速落网,追逃追赃工作日益强化快速反应、高效协同,外逃人员负隅顽抗的时间正在缩短。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门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连续十年组织开展“天网行动”,不断取得追逃追赃新成果,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提供了有力支撑。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这份亮眼成绩单便是见证——
自2015年起,“天网行动”综合运用引渡、遣返等方式,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超过1.3万人,追回赃款超过600亿元。2015年集中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目前已有62人归案,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除此之外,坚决果断的行动还体现在中国引领“一带一路”廉洁建设的生动实践中。
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鲜明提出反腐败中国主张,始终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引领广大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就共商共建廉洁丝绸之路达成广泛共识。
从两次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推出《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等成果,到支持联合国毒罪办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反腐败项目,再到打造中老铁路廉洁建设示范工程……“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的务实举措。
“与许多国家一样,柬埔寨从‘一带一路’倡议,特别是《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中受益匪浅,这对于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柬埔寨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翁仁典表示,“我相信与会的各位代表包括我们在内都将充分利用《北京共识》,并在各自的反腐败工作中加以落实。”
携手并进,织密反腐败司法执法合作网络
梳理追逃追赃的众多案例,会发现许多“第一次”。
首起刑事缺席审判案。2022年1月17日,外逃20年的“百名红通人员”河南省漯河市委原书记、豫港(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程三昌贪污案公开宣判。
首起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违法所得没收裁定案。2020年,“红通人员”彭旭峰受贿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的违法所得及境外多处房产。
首起欧洲方向职务犯罪引渡案。2018年11月,外逃13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
首次集中缉捕行动。2019年7月,国家监委、公安部有关部门通过执法合作,提请某国执法部门开展集中缉捕行动,将4名藏匿在该国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和重要涉案人缉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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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打击跨境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运作机制。近年来,中国广泛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综合运用引渡、遣返、异地追诉等多种方式,追回大批外逃腐败分子。
当前,中国已同80余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170余项。监察法专章明确规定国家监委的反腐败国际合作职责,国家监委同100多个国家反腐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签署了40余份合作文件,初步构建起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司法执法合作网络。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腐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威胁比以往更加严峻,惩治腐败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同心、共同应对。
“腐败不是一个地方性的现象,而是有组织的犯罪,是跨国界的,打击腐败需要形成有效的国际合作。”在高级别论坛上,埃及行政监察署署长阿姆鲁·阿德尔的发言代表了网络各成员的共同心声。
中国反腐败的生动实践,赢得了世界的瞩目。可以预期,随着本次会议取得的一系列反腐败成果的实施,必将翻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新篇章。
乘势而上,扬帆再出发。“反腐败是各国的正义事业,网络是我们开展反腐败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携手各方共建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