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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5-2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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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21日,在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黑龙江省司法厅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加大残疾人权益保护力度,联合省残联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

  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事项以外,对于残疾人请求其他损害赔偿,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经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指派执业三年以上富有经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挥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黑龙江法律服务网和远程视频平台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法律咨询服务。

  多举措为残疾人提供全覆盖法律帮助: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转交等协作方式,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促进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具有专业技能志愿者的作用,为需要诉讼法律援助服务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针对行动不便且有法律需求的残疾人,探索并推行“一对一”综合包户服务模式,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志愿者等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按需提供咨询、调解、代书、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增强残疾人的法治获得感,着力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探索为残疾人提供公证和司法鉴定“免申即享”法律援助:开通公证、司法鉴定为残疾人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设立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益服务项目,对于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批予以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如果其符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益服务项目相关规定,即为其提供“免申即享”公益服务,该残疾人只需提供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法律援助的审批表,即可享受相关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并全额免缴公证、司法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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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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